一、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
收费项目信息
收费项目: 一、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:
收费标准: 收费对象:
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: 桂价费[2015]74号、桂价费函[2013]502号、桂价费函【2014】606号、 柳价费[2009]76号
减免规定:
备注: ①毕业总学分150 ②自愿重修按学分收费标准的70%收费(桂价费[2015]74号 )
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详细信息